第64章斷劍重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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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斷劍重鑄
克莉斯猶豫了一下。
她的姓氏是納西,?這不是一個常用姓氏,甚至凱特萊蒂斯只有一家有這個姓氏,現在可能整個歐洲只有兩個人擁有擁有這個姓氏,?國王和她。
雖然克莉斯居然不討厭眼前這隊從天而降的騎士,這些人的確表現得並不貪財,?馬車上有數不清的金盾,?但他們視若無睹,?但她不能不防——
如果她被知道是一個大國的公主,那會不會有可能被綁架然後索取贖金呢?
就在克莉斯緊張思索的時候,沒有想到一直沈默的倫姆居然開了口:“納西,是我的主人的姓氏。”
“納西?”為首的騎士居然從袖子裏掏出一張羊皮紙來,費力地搜索起來:“卡佩……坎貝爾……羅素……”
過了一會兒他生氣道:“沒有納西!你們在騙人!必須告訴我你的真實姓氏,不然我就把你抓起來,帶到山上去見安道爾!”
“安道爾還好嗎?”倫姆問道:“他現在還喜歡跟猛獸角鬥嗎?”
“當然,他費盡心力抓了一頭黑熊,就是為了陪他玩長矛的!”騎士們不滿道:“這熊現在非常會耍賴,經常將我們的蜂蜜罐掏空!”
克莉斯覺得這幫騎士確實反映慢半拍,過了好一會兒才有人發現不對——當然還是那個最先看到克莉斯紅頭發的人,他瞪大了眼睛:“你怎麽知道安道爾的,你是誰?!”
倫姆將自己的頭盔取下,?對面的騎士就爆發了一陣驚呼:“啊,?倫姆,你這家夥!”
他們高興地跳下馬來,?居然和倫姆來了個擁抱,?“聽說你被一個貴族看上了,離開了瑟谷村,沒想到居然在這裏碰到你!這就是你的主人嗎?”
“是的,?蒂尼,請允許我介紹我的主人,擁有高貴身份和高貴心靈的,博尼菲和督西裏亞聯合領主,克莉斯小姐,”倫姆鄭重道:“她的姓氏的確是納西,這是凱特萊蒂斯國王才有的姓氏。”
“她為什麽有一頭紅頭發?”這個叫蒂尼的騎士不解道:“而且是如此純正的血紅……沒有半點雜色,她的頭發遺傳自誰?”
“這我也不知道,我的伯父頭發是黑色的,按理說我那早卒的父親也是黑頭發,”克莉斯搖搖頭:“我母親的頭發是金色的,一直都是金色,為什麽我有一頭紅頭發,也十分令我費解。”
“說不定……”蒂尼和旁邊的騎士擠眉弄眼起來:“哈哈,你是你母親和某個……”
“閉上你這口無遮攔的嘴巴,”倫姆啐了一口:“我的小姐家族的名譽不容你們隨意開玩笑。”
“好吧好吧,倫姆,天知道你居然成了個騎士,和我們一樣,”蒂尼嘖嘖道:“你可從沒說過你要做個騎士,你本該繼承你的家業,成為一個優秀的鐵匠的,當然我一直認為你母親做出來的寶劍最好用。”
“我成為一個騎士是受到了小姐的賞識和感召,”倫姆卻道:“最起碼我有主人,而你們是一群無主的、流浪的騎士,已經很多年了,不是嗎?”
蒂尼猛地刺了一下他,用腰間的寶劍,雖然不至於做出什麽傷害,但看得出來力度很大,“我們的主人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克莉斯心中忽然冒出一個想法,讓她不由自主瞪大了眼睛:“你們的主人是……”
“就是歐洲童謠中永遠歌唱的紅發國王普修米尼,”倫姆替他們回答道:“很令人不敢相信吧,小姐,但實際上確實如此,這支熱衷於打劫白糖的隊伍,就是他曾經的騎士,像個幽靈一般,仍然沒有放棄為他們的主人報仇。”
包括盧娜在內的女騎士們一下子發出了驚叫:“什麽,他們就是幽靈騎士?”
不可能有人不知道普修米尼和他忠誠的騎士的故事,但沒有人想到這幫騎士真的依然活躍,而且更不可能將他們和打劫白糖的隊伍聯系起來……
“嘿,倫姆,你這大嘴巴,我要把你和你的主人捉上山去,”蒂尼怒道:“你洩露了我們的秘密!不可饒恕!”
“這算什麽秘密,”倫姆搖頭道:“瑟谷村還有人不知道這件事嗎?但有人當真嗎?紅發國王的故事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年了,一百年……就連石頭都可以化成風塵散去。”
“但我們的仇恨和光榮無法消散,”蒂尼狠狠看著他:“我們誓和教會為敵,至死方休。”
當年的騎士已經死去,和他們曾經宣示效忠的主人葬在了一起,現在的騎士是他們的子孫,從小他們沒有人不得到那種教導,血脈的光榮傳承了下來,對教會的仇恨也註入其中。
“那你們為什麽要打劫白糖?”卡拉漢小朋友擠到中央來,仰著頭充滿好奇和崇拜地打量他們。
“因為白糖是教皇的貢物,我說的是當年,”蒂尼將目光投向了遠方:“貢物中以白糖為最,我們打劫白糖是個傳統。”
“好吧,”克莉斯道:“那你為什麽詢問我的姓氏?”
“我們的主人,普修米尼國王陛下雖然死了,但他有子嗣傳世,”蒂尼盯著她道:“並且有預言說他的血脈會重新崛起,並且更為光榮,是統一歐洲的王。”
普修米尼國王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在那場戰鬥結束後,也失去了王位,他們在騎士的保護下逃出了教會的魔掌,但因為各種原因流落到四方,騎士們費盡千辛萬苦在各地尋找主人的後裔,那張從袖子裏抽出來的羊皮紙上,就記載著和普修米尼國王相關的血脈姓氏。
“主人的後裔大部分會遺傳他的紅色頭發,而我們尋找了那麽多人,您的紅頭發是我們見過的,最接近國王陛下的頭發,”蒂尼不由得提出了一個請求:“我能問您要一束頭發嗎?”
克莉斯用短劍截取了一截毛茸茸的紅色頭發交給了他:“……我想剪頭發已經很久了。”
蒂尼小心翼翼將頭發收起來,他和騎士們一起護送克莉斯的隊伍出了匈西山谷,他保存著這束頭發直到第三天他們的首領安道爾從其他地方打獵回來。
在他的要求下,安道爾打開了他們神聖的房間,這裏存放著普修米尼國王的遺物——
一柄斷劍,一個殘缺不全的王冠,被洗掉了血跡,王冠之下的水晶盒中,存放著紅色的頭發。
像鮮血一樣紅的頭發。
每當見到這些東西,騎士們就記起主人曾經遭受的屈辱,和他犧牲以抵抗敵人的決心,這些由忠誠的騎士帶走,而期待著後裔重新歸來並且重新拿起來的東西。
何時斷劍才能重鑄?
何日王者才能歸來?
騎士們單膝跪地,表達他們永無止息的哀悼和懷念。
“一百年了,”安道爾喃喃道:“要讓世人知道,不可遺忘了他。”
只有蒂尼的眼中充滿了疑惑,他從袖子裏取出用羊皮包裹著的頭發,走上前去,很快他瞪大了眼睛,驚訝地發現他手中的頭發和那盒子裏的頭發,
一模一樣。
一模一樣的發色,一模一樣的粗硬、一模一樣的,從某個角度看去泛著淺淺黃色的光澤、一模一樣的毛茸茸。
“那一切的過往,皆為序章,那璀璨的星光,永恒徜徉。”馬車裏的克莉斯吟唱道:“命運已經偽裝,魚兒在水中游藏,英雄的普修米尼將會回到他的故鄉,將一切埋葬。”
她嘆了口氣,不知道自己心中無法排遣的愁悶是為了歌中的普修米尼國王,還是為了曾經吟唱這首歌的侍女蒲柏。
這個像百靈鳥一樣靈巧的家夥現在在哪兒呢?
聖伯多祿。
具有靈性的白鴿似乎知道它們的主人已經回到了寢宮,那金光閃閃的頂樓又開始重新拋灑麩皮,紅豆大小的眼睛充滿疑惑地朝寢宮的窗戶裏望去,伴隨著嘰嘰咕咕的聲音。
“你膽敢愚弄我,”蒲柏翹著腿坐在他寬大的寶座上,看起來他並沒有發怒,甚至連語氣都是一如既往的低沈,“昆都斯,你吃了一頭叫‘波卡瑪’的公孔雀雀膽,對嗎?”
波卡瑪是孔馬王朝一只很有名的孔雀,像公雞一樣好鬥,甚至能在天空盤旋數十米而不落下來,它是孔馬王朝最後一人國王沙帝國王的寵物。
昆都斯跪在地上,發誓道:“我親愛的主人,我決沒有故意欺騙您,如果我存了這樣的心思,就讓您的寶劍穿透我的喉嚨……我之所以發出那封信,是因為您和我們約定的時間已經到了,四個半月的時間裏我們從未接到您的一點消息,您的安危讓我們憂心。”
“是嗎?看起來你覺得自己毫無過愆,”蒲柏從雙腿間的縫隙裏乜了他一眼:“你可以提醒我,但你不該冒用理由。”
昆都斯召喚教皇的信中,以密室中的大祭司病重為由,讓教皇相信了——所以當他匆匆趕來,看到一切如常的密室,讓他油然升起了怒火,只不過跪在地上的昆都斯還未曾察覺罷了。
“我的陛下,”昆都斯似乎還想辯解:“我是為了……”
“你該去煉獄中待一段日子,你最好是自己去,”蒲柏將衣服上的麩皮撿了起來,隨手扔到窗外:“否則被人拖出去可太難看了。”
這句話成功地讓昆都斯的臉色變得慘白,他甚至淒慘地嚎叫了起來:“不,我的陛下,饒了我,不是我讓您回來的,是……”
但教皇恍若未聞,很快就有侍衛上前,將他拖了出去。
不過他們在門口遇到了大主教歐尼塞,後者似乎知道是怎麽回事,並且微微嘆了口氣。
“大主教,救我!”昆都斯充滿希冀地看著他:“我不要去煉獄!”
“去那裏待一段日子也好,”歐尼塞只是淡淡道:“煉獄可以讓人更接近天堂,我的孩子。”
他走了進去。
教皇似乎知道他的到來,但並沒有回頭,他的目光註視著在他手上吃麩皮的鴿子,這群鴿子沒有博尼菲的鴿子馴服,似乎具有和主人一模一樣的惡劣品格,經常從天空掉下鳥屎來,砸在朝拜在聖城宮殿前的虔誠信徒身上。
“是我發出了召喚,”歐尼塞轉動了一下手上的念珠,淡淡道:“在聖靈日到來之前卻見不到教皇,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
“您也只能用這樣可笑的理由,而無法根本上改變我這個喜好游蕩的品格,”蒲柏用舌頭舔了一下後牙根:“讓你失望了,大主教,你把我從彭巴博的鄉村接來,試圖用良師和上帝的教誨,讓我成為高高在上的人間教皇,但事實證明我只是個缺乏教養的野孩子,一個難改惡劣習性的……豬倌兒,雖然在我看來,人和豬沒什麽區別。”
“不管你怎麽想,”然而歐尼塞連眉毛都沒有動一下:“你已經成為了教皇,上帝有神跡降臨在你身上,你獲得的是一致歡呼。”
“神跡?”蒲柏忽然轉過頭來,用一種相當質疑和頗覺可笑的語氣:“這正是我想問您的問題,當年那個神跡是如何出現的,為什麽我會獲得一致歡呼……最起碼我游歷了這一圈發掘了一些真相回來,這世上……根本沒有神跡。”
作者有話要說:??哇我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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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斯猶豫了一下。
她的姓氏是納西,?這不是一個常用姓氏,甚至凱特萊蒂斯只有一家有這個姓氏,現在可能整個歐洲只有兩個人擁有擁有這個姓氏,?國王和她。
雖然克莉斯居然不討厭眼前這隊從天而降的騎士,這些人的確表現得並不貪財,?馬車上有數不清的金盾,?但他們視若無睹,?但她不能不防——
如果她被知道是一個大國的公主,那會不會有可能被綁架然後索取贖金呢?
就在克莉斯緊張思索的時候,沒有想到一直沈默的倫姆居然開了口:“納西,是我的主人的姓氏。”
“納西?”為首的騎士居然從袖子裏掏出一張羊皮紙來,費力地搜索起來:“卡佩……坎貝爾……羅素……”
過了一會兒他生氣道:“沒有納西!你們在騙人!必須告訴我你的真實姓氏,不然我就把你抓起來,帶到山上去見安道爾!”
“安道爾還好嗎?”倫姆問道:“他現在還喜歡跟猛獸角鬥嗎?”
“當然,他費盡心力抓了一頭黑熊,就是為了陪他玩長矛的!”騎士們不滿道:“這熊現在非常會耍賴,經常將我們的蜂蜜罐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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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姆將自己的頭盔取下,?對面的騎士就爆發了一陣驚呼:“啊,?倫姆,你這家夥!”
他們高興地跳下馬來,?居然和倫姆來了個擁抱,?“聽說你被一個貴族看上了,離開了瑟谷村,沒想到居然在這裏碰到你!這就是你的主人嗎?”
“是的,?蒂尼,請允許我介紹我的主人,擁有高貴身份和高貴心靈的,博尼菲和督西裏亞聯合領主,克莉斯小姐,”倫姆鄭重道:“她的姓氏的確是納西,這是凱特萊蒂斯國王才有的姓氏。”
“她為什麽有一頭紅頭發?”這個叫蒂尼的騎士不解道:“而且是如此純正的血紅……沒有半點雜色,她的頭發遺傳自誰?”
“這我也不知道,我的伯父頭發是黑色的,按理說我那早卒的父親也是黑頭發,”克莉斯搖搖頭:“我母親的頭發是金色的,一直都是金色,為什麽我有一頭紅頭發,也十分令我費解。”
“說不定……”蒂尼和旁邊的騎士擠眉弄眼起來:“哈哈,你是你母親和某個……”
“閉上你這口無遮攔的嘴巴,”倫姆啐了一口:“我的小姐家族的名譽不容你們隨意開玩笑。”
“好吧好吧,倫姆,天知道你居然成了個騎士,和我們一樣,”蒂尼嘖嘖道:“你可從沒說過你要做個騎士,你本該繼承你的家業,成為一個優秀的鐵匠的,當然我一直認為你母親做出來的寶劍最好用。”
“我成為一個騎士是受到了小姐的賞識和感召,”倫姆卻道:“最起碼我有主人,而你們是一群無主的、流浪的騎士,已經很多年了,不是嗎?”
蒂尼猛地刺了一下他,用腰間的寶劍,雖然不至於做出什麽傷害,但看得出來力度很大,“我們的主人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克莉斯心中忽然冒出一個想法,讓她不由自主瞪大了眼睛:“你們的主人是……”
“就是歐洲童謠中永遠歌唱的紅發國王普修米尼,”倫姆替他們回答道:“很令人不敢相信吧,小姐,但實際上確實如此,這支熱衷於打劫白糖的隊伍,就是他曾經的騎士,像個幽靈一般,仍然沒有放棄為他們的主人報仇。”
包括盧娜在內的女騎士們一下子發出了驚叫:“什麽,他們就是幽靈騎士?”
不可能有人不知道普修米尼和他忠誠的騎士的故事,但沒有人想到這幫騎士真的依然活躍,而且更不可能將他們和打劫白糖的隊伍聯系起來……
“嘿,倫姆,你這大嘴巴,我要把你和你的主人捉上山去,”蒂尼怒道:“你洩露了我們的秘密!不可饒恕!”
“這算什麽秘密,”倫姆搖頭道:“瑟谷村還有人不知道這件事嗎?但有人當真嗎?紅發國王的故事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年了,一百年……就連石頭都可以化成風塵散去。”
“但我們的仇恨和光榮無法消散,”蒂尼狠狠看著他:“我們誓和教會為敵,至死方休。”
當年的騎士已經死去,和他們曾經宣示效忠的主人葬在了一起,現在的騎士是他們的子孫,從小他們沒有人不得到那種教導,血脈的光榮傳承了下來,對教會的仇恨也註入其中。
“那你們為什麽要打劫白糖?”卡拉漢小朋友擠到中央來,仰著頭充滿好奇和崇拜地打量他們。
“因為白糖是教皇的貢物,我說的是當年,”蒂尼將目光投向了遠方:“貢物中以白糖為最,我們打劫白糖是個傳統。”
“好吧,”克莉斯道:“那你為什麽詢問我的姓氏?”
“我們的主人,普修米尼國王陛下雖然死了,但他有子嗣傳世,”蒂尼盯著她道:“並且有預言說他的血脈會重新崛起,並且更為光榮,是統一歐洲的王。”
普修米尼國王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在那場戰鬥結束後,也失去了王位,他們在騎士的保護下逃出了教會的魔掌,但因為各種原因流落到四方,騎士們費盡千辛萬苦在各地尋找主人的後裔,那張從袖子裏抽出來的羊皮紙上,就記載著和普修米尼國王相關的血脈姓氏。
“主人的後裔大部分會遺傳他的紅色頭發,而我們尋找了那麽多人,您的紅頭發是我們見過的,最接近國王陛下的頭發,”蒂尼不由得提出了一個請求:“我能問您要一束頭發嗎?”
克莉斯用短劍截取了一截毛茸茸的紅色頭發交給了他:“……我想剪頭發已經很久了。”
蒂尼小心翼翼將頭發收起來,他和騎士們一起護送克莉斯的隊伍出了匈西山谷,他保存著這束頭發直到第三天他們的首領安道爾從其他地方打獵回來。
在他的要求下,安道爾打開了他們神聖的房間,這裏存放著普修米尼國王的遺物——
一柄斷劍,一個殘缺不全的王冠,被洗掉了血跡,王冠之下的水晶盒中,存放著紅色的頭發。
像鮮血一樣紅的頭發。
每當見到這些東西,騎士們就記起主人曾經遭受的屈辱,和他犧牲以抵抗敵人的決心,這些由忠誠的騎士帶走,而期待著後裔重新歸來並且重新拿起來的東西。
何時斷劍才能重鑄?
何日王者才能歸來?
騎士們單膝跪地,表達他們永無止息的哀悼和懷念。
“一百年了,”安道爾喃喃道:“要讓世人知道,不可遺忘了他。”
只有蒂尼的眼中充滿了疑惑,他從袖子裏取出用羊皮包裹著的頭發,走上前去,很快他瞪大了眼睛,驚訝地發現他手中的頭發和那盒子裏的頭發,
一模一樣。
一模一樣的發色,一模一樣的粗硬、一模一樣的,從某個角度看去泛著淺淺黃色的光澤、一模一樣的毛茸茸。
“那一切的過往,皆為序章,那璀璨的星光,永恒徜徉。”馬車裏的克莉斯吟唱道:“命運已經偽裝,魚兒在水中游藏,英雄的普修米尼將會回到他的故鄉,將一切埋葬。”
她嘆了口氣,不知道自己心中無法排遣的愁悶是為了歌中的普修米尼國王,還是為了曾經吟唱這首歌的侍女蒲柏。
這個像百靈鳥一樣靈巧的家夥現在在哪兒呢?
聖伯多祿。
具有靈性的白鴿似乎知道它們的主人已經回到了寢宮,那金光閃閃的頂樓又開始重新拋灑麩皮,紅豆大小的眼睛充滿疑惑地朝寢宮的窗戶裏望去,伴隨著嘰嘰咕咕的聲音。
“你膽敢愚弄我,”蒲柏翹著腿坐在他寬大的寶座上,看起來他並沒有發怒,甚至連語氣都是一如既往的低沈,“昆都斯,你吃了一頭叫‘波卡瑪’的公孔雀雀膽,對嗎?”
波卡瑪是孔馬王朝一只很有名的孔雀,像公雞一樣好鬥,甚至能在天空盤旋數十米而不落下來,它是孔馬王朝最後一人國王沙帝國王的寵物。
昆都斯跪在地上,發誓道:“我親愛的主人,我決沒有故意欺騙您,如果我存了這樣的心思,就讓您的寶劍穿透我的喉嚨……我之所以發出那封信,是因為您和我們約定的時間已經到了,四個半月的時間裏我們從未接到您的一點消息,您的安危讓我們憂心。”
“是嗎?看起來你覺得自己毫無過愆,”蒲柏從雙腿間的縫隙裏乜了他一眼:“你可以提醒我,但你不該冒用理由。”
昆都斯召喚教皇的信中,以密室中的大祭司病重為由,讓教皇相信了——所以當他匆匆趕來,看到一切如常的密室,讓他油然升起了怒火,只不過跪在地上的昆都斯還未曾察覺罷了。
“我的陛下,”昆都斯似乎還想辯解:“我是為了……”
“你該去煉獄中待一段日子,你最好是自己去,”蒲柏將衣服上的麩皮撿了起來,隨手扔到窗外:“否則被人拖出去可太難看了。”
這句話成功地讓昆都斯的臉色變得慘白,他甚至淒慘地嚎叫了起來:“不,我的陛下,饒了我,不是我讓您回來的,是……”
但教皇恍若未聞,很快就有侍衛上前,將他拖了出去。
不過他們在門口遇到了大主教歐尼塞,後者似乎知道是怎麽回事,並且微微嘆了口氣。
“大主教,救我!”昆都斯充滿希冀地看著他:“我不要去煉獄!”
“去那裏待一段日子也好,”歐尼塞只是淡淡道:“煉獄可以讓人更接近天堂,我的孩子。”
他走了進去。
教皇似乎知道他的到來,但並沒有回頭,他的目光註視著在他手上吃麩皮的鴿子,這群鴿子沒有博尼菲的鴿子馴服,似乎具有和主人一模一樣的惡劣品格,經常從天空掉下鳥屎來,砸在朝拜在聖城宮殿前的虔誠信徒身上。
“是我發出了召喚,”歐尼塞轉動了一下手上的念珠,淡淡道:“在聖靈日到來之前卻見不到教皇,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
“您也只能用這樣可笑的理由,而無法根本上改變我這個喜好游蕩的品格,”蒲柏用舌頭舔了一下後牙根:“讓你失望了,大主教,你把我從彭巴博的鄉村接來,試圖用良師和上帝的教誨,讓我成為高高在上的人間教皇,但事實證明我只是個缺乏教養的野孩子,一個難改惡劣習性的……豬倌兒,雖然在我看來,人和豬沒什麽區別。”
“不管你怎麽想,”然而歐尼塞連眉毛都沒有動一下:“你已經成為了教皇,上帝有神跡降臨在你身上,你獲得的是一致歡呼。”
“神跡?”蒲柏忽然轉過頭來,用一種相當質疑和頗覺可笑的語氣:“這正是我想問您的問題,當年那個神跡是如何出現的,為什麽我會獲得一致歡呼……最起碼我游歷了這一圈發掘了一些真相回來,這世上……根本沒有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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